近来,扬州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被人冒用董事长QQ欺诈48万元一案告破,办案单位和谐省有关部门,成功将止付冻住的涉案款36万元返还受害单位。今日,扬州发布记者从仪征警方了解到,这样成功返还冻住资金的案子,在扬州区域尚属首例。
本年5月18日下午,仪征陈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扬州市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管帐被人冒用董事长的名义网络欺诈48万。
据悉,2017年5月18日10时许,嫌疑犯冒用扬州市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QQ,独自与管帐陈某子谈天,要求其向账号为6215****8242的银行卡汇款48万元,有急用,且不要告知其他人。公司管帐陈某子信以为真,马上进行了汇款。汇款后,对方QQ便下线了,随后陈某子才发现不对劲,经与公司董事长承认,发现上圈套的现实。
在了解案情的一起,陈集派出所当即与仪征公安局刑警大队、扬州市反欺诈中心通报此案情。
把握案子根本情况后,接警民警当即经过公安部电信欺诈案子侦查途径止付对方账户6215****8242,但账户内48万元资金已被流通。
办案民警经过明细查询发现,该账户人叫周某,该账户先经过支付宝转出1万元,后向聂某账户6212****6914转账47万元。民警马上对聂某的账户施行冻住,终究成功冻住了该账户内的36万元。
民警对聂某账户研判发现,该卡在ATM机上有屡次取款记载,另在湖南省长沙市万达商场内有过2次POS机消费记载。
随后,民警当即赶赴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娄底市双峰支行调阅监控录像,发现取款人员是一男一女,作案车辆显现是一辆车牌号为湘HF**02本田的小轿车。经过各方面途径比对,该车辆不仅是,并且套用“丰田锋范H”标志,线款,线。
该男性嫌疑人至银行货台处理事务时,在银行窗口留下了一张正面相片。经比对,正是嫌疑人聂某。同行帮忙取款女子为彭某华,女,38岁,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。
民警又赶赴湖南省长沙市万达商场,调取到监控录像,发现也是这二人刷卡消费。至此,民警根本承认该二人即为施行欺诈取款人。
抓捕过程中,民警发现聂某和彭某华的号码及车辆不再运用。据分析,嫌疑人发现账户遭到冻住,现已有所警惕。值得幸亏的是,因民警前期工作厚实,后又经过技能办法开展工作,民警发现了嫌疑人踪影,蹲守三天,将该二人成功捕获。
案子办结的后,陈集派出所启动了电信欺诈资金返还程序。经与市反欺诈中心联络,扬州区域从未启动过该程序,办案民警只能摸着石头过河。经屡次与省反欺诈中心、省工商银行联络,总算成功启动资金返还程序,将被冻住的36万元资金返还给扬州市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。这,也是扬州区域榜首起冻住资金返还事例。